委托律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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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流程

作者:   时间:2016-01-06   点击数:

 1.签订委托合同。咨询人确定聘请律师后,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委托合同一式二份,事务所和委托人各执一份。
 
2.指派承办律师。安桥会根据客户的要求、案件的性质以及我所人员的专业特长,确定案件的承办律师,委托人也可以自行指定代理律师。
 
3.证据交接。委托人需要向事务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办理委托手续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2)与所述争议相关的证据材料(案件审理所必需的证据材料需要由律师向国家行政机关查询的,委托人需另行支付查询所需费用和律师服务费用);
3)律师需要委托人补充的其他证据的(可另行提供)。
委托手续办理完毕,委托人须向事务所交纳律师费,律师事务所会向委托人提供律师费的专用发票、承办案件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如需要交纳法院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提前支付,立案交费后向委托人给付法院收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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