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艳洁 时间:2019-09-18 点击数:
面对任性旷工员工,单位怎么办?
用人单位普遍面临一个现实问题:90后已经逐渐成为团队的主力军。而90后非常有个性,自我意识非常强,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分分钟闪人了,在工作中时随时随地玩个“失踪”也司空见惯。对用人单位而言,面对如此有个性的员工,如何保障用人单位的权益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员工在工作时间无缘无故地消失,对单位而言就是旷工了,什么是旷工?旷工就是员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这毋庸置疑是违反了单位的日常管理规定的。
从单位的角度考虑,单位对旷工的员工的容忍度是非常低的。因为企业支付劳动报酬,购买的是员工的全勤劳动,员工无故缺勤,违反了企业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
很多单位HR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是如何对旷工的员工进行处罚。此篇我们针对企业比较关心几个的问题作出解答:
1、旷工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在实务操作中,很多单位对旷工一天是扣除三天工资的,这种做法其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面对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
首先法律明文规定了工资的计算方式,如果员工旷工不来工作,只能扣除其旷工那几天的工资,不能扣除全部工资或双倍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则应当计算其工作时间的工资。此外,用人单位在统计旷工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员工在公司按照“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的规定实际扣除了相应工资后,以公司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及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公司将面临着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
2、那么单位能否将旷工的员工开除,旷工几次才能开除呢?
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如果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则法院会支持。
3、劳动法中并没有对旷工如何处罚设定具体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中规定处罚办法,如因旷工造成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以面对旷工的员工,用人单位想要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少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在制定日常管理规定时,应该对旷工做出明确的规定及处罚措施;
2、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规定已经明确告知员工;
3、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在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明确约定旷工几日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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